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社区公共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活动。
二、在尼尔基社区党委的指导下和纳文慕仁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社区居民履行所承担的各项职责,依法搞好社区居民自治。
三、社区重大问题及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坚决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纳文慕仁社区党委的领导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四、协助纳文慕仁社区党委做好本社区各项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
五、全面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下属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
六、搞好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调动和发挥辖区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和网格长,网格员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七、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自觉接受纳文慕仁社区党委的领导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八、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九、注重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
十、积极向尼尔基社区党委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社区居民做好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驻区服务单位的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