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四十一号通告
针对检察院家属楼出现的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情况,为切实保障我旗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控疫情蔓延,经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决定第一时间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对检察院家属楼实行全面封闭管理。
1.现住在该楼人员严禁外出,自行居家隔离14天。已离开该楼在其他地方居住人员就地进行自我隔离14天。该楼入口全面封闭,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内。该楼人员的日常生活用品由该楼住户按需上报,由所在社区人员帮其采购,确保该楼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保障。
2.此次封闭管理从2月10日开始,连续14天内该楼人员无发热、高烧、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则解除封闭,期间若出现确诊病例,则从病例确诊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间。
3.加大对该楼内生活必须物资来源渠道及销售途径的管控,加大对该楼内超市等摸排调查,确保已进入该楼内的物资安全,严防不安全物资进入。
4.加大对疑似病例人员生活的重点区域、接触的重点人员生活区消毒工作力度,并做好该楼及各单元、楼道的日常消毒工作。
5.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管理,出现发热、高烧、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要立即进行医护隔离。每名重点人员由一名社区人员、一名物业人员、一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包保责任组,负责重点人的体温监测、隔离观察以及饮食起居等,严密防控出门流动。
6.加大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统计力度。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强制化措施和人性化措施相结合,把人管控住、生活物资配送好。
7.该楼封闭管理期间,将严厉打击在疫情管控期间故意进入公共场所、隐藏情况与他人接触、散布谣言谎报疫情、逃避阻挠拒绝防控措施等违法行为。
8.对管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实行责任追究。
2020年2月10日
针对检察院家属楼出现的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情况,为切实保障我旗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控疫情蔓延,经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决定第一时间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对检察院家属楼实行全面封闭管理。
1.现住在该楼人员严禁外出,自行居家隔离14天。已离开该楼在其他地方居住人员就地进行自我隔离14天。该楼入口全面封闭,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内。该楼人员的日常生活用品由该楼住户按需上报,由所在社区人员帮其采购,确保该楼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保障。
2.此次封闭管理从2月10日开始,连续14天内该楼人员无发热、高烧、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则解除封闭,期间若出现确诊病例,则从病例确诊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间。
3.加大对该楼内生活必须物资来源渠道及销售途径的管控,加大对该楼内超市等摸排调查,确保已进入该楼内的物资安全,严防不安全物资进入。
4.加大对疑似病例人员生活的重点区域、接触的重点人员生活区消毒工作力度,并做好该楼及各单元、楼道的日常消毒工作。
5.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管理,出现发热、高烧、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要立即进行医护隔离。每名重点人员由一名社区人员、一名物业人员、一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包保责任组,负责重点人的体温监测、隔离观察以及饮食起居等,严密防控出门流动。
6.加大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统计力度。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强制化措施和人性化措施相结合,把人管控住、生活物资配送好。
7.该楼封闭管理期间,将严厉打击在疫情管控期间故意进入公共场所、隐藏情况与他人接触、散布谣言谎报疫情、逃避阻挠拒绝防控措施等违法行为。
8.对管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实行责任追究。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