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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达阳镇关于建立村干部定时坐班和 轮流值班的通知

访问次数: 388 来源:哈达阳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管理,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提高村级组织管理水平,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干部定时坐班和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党员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4、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办理各类事项;接待上级督查和外来人员办事及咨询服务。

   5、搞好资产管理和办公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6、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7、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值班制度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值班人员为在职村两委干部,每个村干部都要参与定时坐班和轮流值班,各村在工作日要保证有1名以上村干部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实行定时坐班。值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各村要制定坐班和轮流值班安排表(包括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并公布于众,方便党员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建立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对在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建立值班日志制。村值班干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情况等及时在《坐班工作记录簿》上进行详细登记,归档备查。

    4、建立承办事项工作制。对不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及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解决。对属于上级办理的相关事项,由轮值坐班人员及时履行代办,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初,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全体轮值坐班人员工作例会,回顾总结上月处理村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6、建立请假规范化制度。请假以书面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村支 “两委”除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班子成员请假由村支部书记批准,村支“两委”主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的,由各包村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电话请示镇主要领导批准,所有假条一律交村委会备案。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轮值坐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经村党组织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值班人员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理的事不能推诿,即时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党员群众承诺办事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圆满解决。

    3、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党员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向党员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到有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努力达到党员群众满意。

    4、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1、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要将村干部定时坐班和轮流值班制度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解决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各村“两委”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2、强化督办检查。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到村督查村干部定时坐班和轮流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查阅资料并将每次督查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3、严格追究责任。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干部轮流值班情况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工资报酬、评先表彰、责任追究挂钩,严格奖惩兑现。对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蛮横、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村,发现一次通报批评一次,并对未在岗值班人员每次扣除工资200元,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累计通报5次以上的,对村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免谈话,对长期无人值班的村,镇党委、政府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对因值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哈达阳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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