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请城乡特困人员保障待遇
事项性质:行政给付
办理方式:申请、审核、审批件
设定依据:《莫旗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受理主体: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申办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审核审批程序:
1、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
2、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受理城乡特困人员申请,对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
项目有效期:一事一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0-48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