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财规【2020】4号
莫旗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监管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莫旗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莫政办发[2020]13号)和《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通知》(莫政办字[2020]2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脱贫攻坚任务更加繁重。在继续阻击疫情的同时,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扎实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胜利。各股室(中心)要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确定的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增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支持脱贫攻坚决胜。
二、继续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一)落实各级扶贫政策,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和《呼伦贝尔市进一步清理闲置扶贫资金整改工作方案》(呼政办发〔2018〕47号)的相关规定,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二)加强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管,建立扶贫资金支出使用进度台账,实行日调度、周报制,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三)进一步推进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与国库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按时间节点完成扶贫效益录入工作,对扶贫资金动态实行双重监控,形成长效监控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进行综合评价和项目自评,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等原则,项目主管部门落实扶贫资金的绩效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绩效跟踪和监控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落实。
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包括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如: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等)、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以及实施情况的公示公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做好扶贫资金检查反馈整改工作
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近年来各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五、各股室职能
(一)会计股负责旗直单位财务核算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监督评价股负责扶贫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按要求对各预算单位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
(三)国有资产管理股承担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资产管理、指导单位进行资产登记、划拨工作。拟订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
(四)监督检查负责贯彻执行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国家有关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全旗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
(五)各业务股室(中心)负责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和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台账,对项目主管部门提示资金支付进度预警信息,协助项目主管部门推进扶贫资金绩效工作,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
五、成立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质保量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确保扶贫项目落到实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成立《莫旗财政局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抽调相关业务股室(中心)组成督查小组。
附件:莫旗财政局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莫旗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莫旗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
莫旗财政局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鄂常慧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琴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廷卿 副局长
成 员:李晶岩 预算股负责人
费冬梅 国库股股长
张广宪 经济贸易股负责人
张晶晶 行政政法股股长
赵欣兰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股长
崔景林 农牧业股股长
陈秀华 社保股股长
高 宇 教科文股股长
李传海 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人
孟国富 经济建设股负责人
高春雨 监督检查所负责人
冯丽娜 监督评价股负责人
陈 颖 会计股负责人
孟 强 金融外经办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在监督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