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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西格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389 来源:瓦西格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瓦西格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莫旗文件精神和乡政府指导意见,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方针我村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从农村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实做细此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确认农户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用,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台账、证书和依法确立的承包关系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对个别户的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尊重民意,慎重把握,妥善处理。

二是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要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均要确权到户到

三是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是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让农民群众充分认识了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村、组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不得强行推动。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

    二、责任分工

    

 

 

 

村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带领工作组成员深入到农户和地块,具体抓好组织落实,为圆满完成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组织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推举村民代表出席土地权属调查指界确认工作;负责做好本村内各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指界确认工作。做好公示工作,保证公示时间不低于7日。

    三、工作时间由乡政府安排而定。

 

    四、制定村、组确权方案。村、组确权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公开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

   五、公示确认。

(1)审核公示。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根据权属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在村、组公示调查结果,公示包括公示表和公示图,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2)勘误修正。对公示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的异议,调查员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3)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并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确认。

  1. 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按照村、组确权方案,依据公示确认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属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积转为其他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费。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与二轮土地延包期限一致。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乡镇(办事处)和旗农牧业局各持一份。
  2.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式)》,根据乡镇(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和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由旗农牧业局(旗农经总站)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承包农户自愿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3. 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和农业部制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由旗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
  1.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瓦西格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开展好我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我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传龙 村党支部书记    15049548413

     成 员:  冯亚杰  村委会委员     15894815366

               李科民 村委会委员     113644709899

              付善霞  村委会委员     1524946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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