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公开内容:
(1)固定资产购建、农牧业基本建设、公益事业及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收益分配计划,以及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等。
(2)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入情况包括产品销售、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济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入、以资代劳款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社会捐赠款项、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财务支出情况包括村集体经营支出,报刊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集体公益福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社会捐赠支出,其他支出等,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开。
(3)集体“三资”管理,包括房屋、机动地、“四荒地”、林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等。
(4)村各项资产情况,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农牧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资产等;村各类资源情况,包括集体所有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五荒”资源、集体建设用地等情况。
(5)债权债务情况,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开。
(6)上级部门强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单位、金额、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名称、项目受益小组、受益户等。
(7)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必须专项公开。
(8)村干部报酬情况。
(9)其他应该公开的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