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村务公开目录
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36号),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如下: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年初公开为民办事项目,季度公开办实事建设进程,年终公开办实事的完成情况,基建项目的发包、承建情况。
(二)宅基地使用、审批:调整和新划宅基地的地点和使用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年度可以审批建房户进行公布,要公开建房地点和面积、公开建房户姓名。
(三)土地征收、使用情况:国家建设征收征用土地的数量、地点等。
(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款物的数量、发放的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等。
(五)计划生育: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本年度可以生育的夫妇进行公开,本年度可以生二胎的进行公开,要公开到准生夫妇的姓名。
(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对象、数额。
(七)土地和经营实体承包:对村集体土地、企业、林地(果园)、鱼塘、农场等经营实体的承包,要在年初公布承包者姓名、承包期、承包金。年末公布承包上交情况。
(八)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初公布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九)重要政策公开内容: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重要政策和上级的要求,及时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年初财务预算情况:指年初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按财政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
收入部分: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益;
4.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收入等)。
支出部分: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支出;
2.管理费用(村干部及其他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名单及报酬金额、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3.其他支出。
(三)福利捐赠收支情况:
1.福利费收支;
2.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
3.其他收支。
(四)村级集体资产情况:
1.村级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数额,收益及其分配;
2.村级集体资产入股、出租、出借、拍卖资产资金回收等;
3.村级债权债务。
(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情况:
1.下拨的扶贫款、救灾款;
2.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单;
3.农业项目建设资金;
4.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
5.改水改厕资金;
6.其他下拨补助资金。
(六)农户承担费用的收支情况:
1.农用水电费收缴;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
3.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金额及资金的使用。
(七)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的管理及分配使用情况:
1.土地补偿费;
2.劳动力安置补助;
3.地上附着物补助。
(八)村基本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各项具体开支、工程决算等。
三、事务公开的内容
1.村干部及其他村务管理人员中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中所得利益的使用;
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方案;
5.村民的联产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