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旗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针对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镇防灭火工作指挥部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贯彻落实。
1、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擅自烧荒、烧秸秆、烧垃圾,严禁进山人员和通过山路人员携带火种。
2、镇政府主要领导、包村干部分片儿区不定期进行防火巡逻巡查,包村干部要督促各村两委干部积极做好防火巡逻工作,积极开展所包村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包村干部要按时到所包村执勤,督促检查好防火人员的组织、分配、防火期的执勤,提高所包村的防火意识,及时消除隐患。要24小时不关机,保持电话畅通,各村要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
3、严禁焚烧秸秆,对防火期间因焚烧秸秆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火情大小;由焚烧秸秆地块引发火灾的,交由林业派出所处理,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追究土地所有村民责任。
4、各村切实加强村民防火意识,把预防春季及大风天火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村书记及村主任要认真负责,动员村民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防群控,坚决禁止村民野外烧荒!
此通知
腾克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