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莫旗人民法院后勤中心已启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信息化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对车辆使用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登记,进一步明确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从而降低了公务车辆的使用成本。
目前我院车辆、驾驶员基础信息均已录入完毕,车载智能监控终端也已安装完成,通过平台可实现车辆使用全过程监管。管理平台包括审批专区、系统管理、用车管理、预警管理等模块,需要公车派遣的申请人可通过手机APP或电脑下单,按程序通过审批,即可完成一次公车申请,后台再根据车辆的当前使用情况“派单出车”。通过信息化平台管理,所有出车均有记录可查,真正实现了我院公务用车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
今后我院将继续严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落实派车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自查自纠,切实负起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确保车辆使用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