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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访问次数: 2317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旗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莫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我旗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三)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

依据莫旗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及我旗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等实际情况,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父母房屋产权等信息,免试就近入学。

(一)小学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莫旗户籍或是随迁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入学条件

  1. 招生条件:在莫旗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已经办理回莫旗手续的在旗外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 择校生界定

(1)按规定择校生不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政策,教育局统一划片招生结束后,具备下列转学条件之一的学生将不被认定为择校生。

条件一:法定监护人具有入学学校学区内房屋产权的学生。

条件二:户籍为莫旗户籍且户籍在入学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条件三:务工人员子女符合相关招生政策的并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就读学校入学的学生。

条件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房屋地址不在任教学校学区内,但其子女在教师任教学校入学的学生。

(2)乡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择校到尼尔基镇内初中就读,确有特殊原因要择校到尼尔基镇内初中就读的,需经教育局党组会研究批准后,签订《择校生协议书》,确定其为该校择校生。各乡镇初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择校的学生,先由转入学校上报教育局,经批准后转入学校负责签订《择校生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及时将择校协议上报教育局教育股。

四、招生计划

按照自治区规定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我旗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招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有效遏制择校现象。

(一)小学招生计划

民族实验小学拟录6个班,尼尔基第二小学拟录6个班,尼尔基第四小学拟录4个班,第二民族小学拟录4个班,尼尔基第五小学拟录2个班。结合我旗学校实际,各乡镇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入学人数确定招生班数,全旗各小学班额均控制在45人以内。尼尔基镇内小学招生片区将结合区域内人口密度、适龄儿童数量等划分学校,并作为下一年招生区域划分的参考。

(二)初中招生计划

根据2020年小学毕业生现有人数,尼尔基镇内三所初中(达斡尔中学、尼二中、尼三中)各拟招10个班,由教育局按照规定统一招生,招生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乡镇初中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招生班数,全旗各初中学校班额均控制在50人以内。

五、报名时间

尼尔基镇内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4日-5日、7月11日-12日。小学毕业生上报相关材料时间为6月30日前。初中发放通知书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前。

六、报名办法

(一)小学报名

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由法定监护人按照我旗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条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所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参与入学办理。民族实验小学、第二民族小学招收本校区内的适龄儿童及尼尔基镇内户籍的“四少”民族适龄儿童。

小学招生学校需填写《2020年小学招生花名册》,同时将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上报教育局教育股,纸质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初中报名

乡镇小学毕业生到所属乡镇初中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博荣中心校、乌尔科中心校及尼尔基镇内5所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按照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分配至尼尔基镇内三所初中。按照达斡尔中学建校要求及旗政府建校当年指示,达斡尔中学面向全旗招收“四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蒙古族)及部分其他民族小学毕业生,“四少民族”小学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入学。

小学毕业学校负责填报《2020年莫旗初中划片招生花名册》、《2020年莫旗达斡尔中学招生花名册》及由家长签字的《2020年莫旗达斡尔中学招生自愿表》,同时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上报教育局教育股。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毕业生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并将交接相关材料于秋季开学初上报教育局教育股。

七、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招生工作

中小学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为家长办理入学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因工作不实不细,遇事消极推诿,矛盾上交而导致群体上访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追责。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依法查处。

(二)实行计划管理,保证义务教育招生有序进行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及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各校招生过程中如果出现超出计划或招生计划未完成等情况必须向教育局汇报,由教育局进行统一调整,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主动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教育局负责组织入学工作,要面向社会做好2020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告等渠道将小学和初中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学区划分、入学办理方式与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四)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遏制择校现象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规定,每一名学生都要人籍合一,禁止学校为非本校学生空挂学籍和接受人籍分离学生借读。初中择校生、“人籍分离”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不足一年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不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政策。

(五)严肃招生管理,杜绝违法行为

  1. 新生报名时由学校按照规定收取,由学生合法监护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学校安排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验证,发现证明材料造假的将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 旗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2020年入学及转入的学生的合法监护人的户口、务工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营业状态进行复查审核,一经发现户口迁出尼尔基镇的、务工情况不实及社保缴费间断的、停止营业的、转让经营或变更法人的等不符合规定情况,按照规定将学生退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 旗政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尼尔基镇内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托管机构予以取缔。

 

注:本意见只适用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2020年将根据我旗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情况重新调整。

 

附件:

  1. 莫旗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尼尔基镇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3.2020年尼尔基镇内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

4.2020年尼尔基镇初中划片招生示意图

  1. 尼尔基镇内初中择校生协议书
  2. 乡镇初中择校生协议书

 

 

 

 

附件1

莫旗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冬梅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员:王金奎教育局局长

           吴岩人社局局长

           王立新交通局局长

           杜万军住建局局长

           索曙常市场监管局局长

于庆东信访局局长

黄立群挂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潘端华公安局副局长

           敖伟尼尔基镇镇长

           鄂云平尼尔基镇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主任由教育局局长王金奎担任,副主任教育局副局长柳莲华,成员丁丽娟、杨旭民、孙贵军、高东升、刘凤坤及各中小学校长。

 

 

 

 

 

附件2

尼尔基镇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旗尼尔基镇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够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有效遏制择校现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尼尔基镇内五所小学入学条件细则

(一)适龄儿童户籍为尼尔基镇内的入学条件

  1. 有房有户: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为尼尔基镇内户籍,监护人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所有人(所有人除了夫妻双方以外无他人,即一房一户)一致,并于2020年7月12日前(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按照房产登记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证)。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一是网签购房合同(2020年7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公章的交款票据、地税缴费票据及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二是网签购房合同(2020年7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公章的交款票据、水电费及取暖费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将按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购房合同的登记地址就近入学。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以国土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的过道房、车库或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新购房等情况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对出生即随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户口内无其他人员),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父母在尼尔基镇内无其它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为尼尔基镇内户籍(2019年9月1日前迁入户籍),父母在尼尔基镇内无房屋产权,按照户籍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家庭户口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拆迁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尼尔基镇内户口的拆迁户,按照拆迁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户口本等原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挂户:对出生即挂户(是指户籍未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本)到其他家庭或单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非尼尔基镇内户籍的,在尼尔基镇内务工的需提法定监护人2020年1月(含当月)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用工合同及2020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证、公安局或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寄住证明或居住证明,按照户籍地址就近入学。法定监护人不能提供相关务工证明材料的将安排到绘图莫丁小学就读。
  4. 具有尼尔基镇内户籍的“四少民族”:具有尼尔基镇内户籍且2019年9月1日前随父母迁入尼尔基镇的适龄儿童,可在片区内报名,也可以到民族实验小学或第二民族小学报名入学。

(二)适龄儿童非尼尔基镇户籍的入学条件

  1. 无户有房: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非尼尔基镇户籍,监护人和房产证(不动产证)所有人(所有人除了夫妻双方以外无他人,即一房一户)一致,并于2020年7月12日前(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按照房产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证)。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一是网签购房合同(2020年7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前)、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公章的交款票据、地税缴费票据及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二是网签购房合同(2020年7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公章的交款票据、水电费及取暖费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将按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购房合同的登记地址就近入学。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以国土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的过道房、车库或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新购房等情况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对出生即随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户口内无其他人员),且户口无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的尼尔基镇内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无户有正式工作: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尼尔基镇内行政、事业、国有企业有正式工作,根据工作单位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单位有效工作证明、工资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无户经商: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尼尔基镇内经商,2019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在商场及超市租赁商铺经营的除外),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尼尔基镇内无房产的,按照经商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店面照片、健康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学校实地查看经营状态。因换证等原因登记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后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无变更的证明。
  3. 无户务工:按以下四种情况安排入学。

情况一:在尼尔基镇内商场及超市租赁商铺经营的工商户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2019年9月1日前办理)、店面照片及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学校实地查看经营状态。因换证等原因登记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无变更的证明。具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第二民族小学报名入学。

情况二:具有尼尔基镇内交通运输营运执照的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本、运管部门出具的营运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第二民族小学报名入学。

情况三:在尼尔基镇内企业稳定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2020年1月(含当月)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用工合同及2020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证、公安局或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寄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具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第二民族小学报名入学。

情况四:在尼尔基镇灵活务工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及学校的外出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务工证明。具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绘图莫丁小学报名入学。

  1. 统筹调剂:按照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最大班额为45人,如尼尔基镇五所小学一年级入学人数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学籍上线,符合尼尔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将调剂到博荣中心校、绘图莫丁小学、乌尔科中心校就读。尼尔基镇内五所小学其他年段无学位的情况下,后转入的学生将调剂至绘图莫丁小学就读。

(三)2019年9月1日后户籍迁入尼尔基镇的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 与法定监护人同时迁入尼尔基镇的适龄儿童安排至绘图莫丁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2. 适龄儿童户口为单独落户或迁入其他家庭(非法定监护人户口)将与务工子女提供材料相同,具备无户务工前三种情况的可以到第二民族小学入学,符合无户务工情况四的到绘图莫丁小学入学。

二、尼尔基镇内三所初中入学条件

(一)达斡尔中学招生办法。达斡尔中学面向全旗招收“四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蒙古族)及部分其他民族小学毕业生。“四少民族”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入学。其他民族小学毕业生通过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入学。凡被达斡尔中学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四少民族”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尼尔基五所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或购楼合同和贷款手续)原件等相关证件。

(二)尼尔基二中、尼尔基三中招生办法。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乌尔科中心校、博荣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自愿报名升入达斡尔中学的除外),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尼尔基镇内有房产、经商有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相关原件,按所在片区划分,其余的分别直升尼尔基二中和尼尔基三中。

尼尔基镇内五所小学毕业生采取户籍所在地与家庭住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划片招生。具有尼尔基镇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自愿升入达斡尔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外)按照居住地划片或户籍住址分配到尼二中、尼三中。需提供户口本及监护人合法房产证原件等相关证件或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无房证明;尼尔基镇五所小学毕业生非尼尔基镇户籍的,如监护人能够提供尼尔基镇内合法房产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将按现住址予以划片入学。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小学毕业生,将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到以上两所初中学校就读。

三、转学条件

转入尼尔基镇入学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尼尔基镇内小学及初中学校的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转学所依据的户口、经商入学条件需要在转学当日的一年前迁入或办理。房产证需要在转学当日的一周前办理。务工并缴纳社保的需要交纳前一年及当年的社保。符合尼尔基镇内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将按照文件要求转入尼尔基镇内中小学,尼尔基镇内中小学学位已满的情况下,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尼尔基镇周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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