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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莫旗委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1334 来源:自然资源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共莫旗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日至4月30日,中共莫旗委第二巡察组对莫旗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巡察。6月12日,中共莫旗委第二巡察组向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局党组在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针政策、安排部署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通过制定《莫旗自然资源局污染防治专题学习计划》;建立莫旗自然资源局污染防治知识长效学习机制;开展专题学习,现已开展了3次,局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3次;规范今后收发文处理,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议机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措施。

(二)存在城镇周边矿山扬尘治理工作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共设置3名监督员,对城镇周边露天矿山扬尘治理监督,对莫旗周边所有矿山进行排查,梳理建档,莫旗尼尔基镇周边2017年存在三家采石采矿权,三家采矿权2017年开始进行了资源整合工作(2018年发证机关注销采证),现资源整合矿山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未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所以无扬尘、粉尘污染。待资源整合发证后我局将加强动态巡查和监管。

(三)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现已召开4次局党组专题工作会议。2019年9月底前,完成莫旗达斡尔族风情园内及周边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目前旗级验收结束,待市级验收;2019年10月,莫旗塔温敖宝-腾克镇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90%。现已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合同约定预计2020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履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有缺失。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和旗委《三定方案》,认真全面梳理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地下水职能职责不在我局管辖范围,新的三定方案已去除相关职能。并把原来没有细化的职能职责进行重新梳理定位。已完成整改。

(五)针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推广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6.25土地日宣传单、宣传车等平台多渠道、广角式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并于2019年4月赴矿区进行实地踏查,并于2019年7月25日,形成了《关于莫旗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保护的调研报告》、《关于莫旗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的调研报告》。现已完成整改。

(六)纪检监察组监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我局于2019年6月17日向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和旗委纪委监察委员会申请配备专职纪检组长。并重新梳理和细化完善了党组成员“两个责任”分工,通过强化班子成员屡行“一岗双责”责任,弥补目前缺少纪检监察组的不足。于2019年8月份旗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长到我局开展纪检工作。已整改完成。

(七)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1.召开3次专题党组会议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早在2017年我局起草的《莫旗贯彻落实中央环保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矿产资源领域整改工作方案》经旗政府同意,政办已印发;2.自2017年开始我局通过聘请具有调查资质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对莫旗境内历史遗留的80处破坏区域进行调查统计,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排查摸底工作。2019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按内蒙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长期坚持。已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

(八)对经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验收通过后的矿山后期监管不到位,个别矿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对原莫旗西山煤业有限公司友谊煤矿矿区内现存一处直径1.5米、深约50米的竖井,周边有三处地表塌陷,进行现场勘查,并设立警示牌,留存影像资料;与奎勒河镇政府签订奎勒河镇废旧矿坑回填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于2019年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

2017年以来从部门预算中共计安排了100万元用于开展全旗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截至目前,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已全部完成。

(九)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存在混岗混编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人事招录计划中设置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全旗机构改革和退休离岗人员更替等人事管理机制的优化改革,逐步解决部门混岗混编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4625906。邮箱:moqigtj46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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