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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伊兰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

访问次数: 334 来源:伊兰社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19年伊兰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

 

社区服务中心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居民委员会依

法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居民参与支持社区共驻共建。

一、为社区居民、单位提供政务和社会化服务。

二、负责并协调各职能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与管理事务。

三、负责各相关部门派驻人员的协调与管理。

四、负责辖区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发动社区群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六、完成社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道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伊兰社区的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本制度所称社区工作者包括

(一)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社区工作人员

(三)通过招聘录用的协理员(专干)

二、工作时间规定及签到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与社区党委同步,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02:00至16:3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

二、每天上下午签到、签退制度,临时外出写临时假条,写清外出事由、时间。

 

 

 

 

社区居委会首问责任制度

 

为方便居民群众办事,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

工作责任制,对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制度。要求:

1、群众来社区办事时,第一个被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

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

与接待,帮助来访者找到经办人员,不可视而不见,听而不

闻,并负有为其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3、属首问责任人管理职责范围的事务,要按有关规定

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

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

以及如何办理等。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管理职责范围的事务,首问责任

人要负责引导来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处办

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

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

6、办事的内容事项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首问责

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

7、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

 

 

居民公约

 

热爱祖国,建设莫旗;遵纪守法,维护公物。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友善热情,言行文明。

道德守礼,自由平等;崇德向善,法治公正;

尊师重教,崇尚科学;敬老爱幼,邻里和谐:

志愿服务,乐于助人;保护生态,美化环境。

注:居民公约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积极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

 

 

 

 

 

 

 

 

 

 

 

 

社区政务公开制度

 

社区政务公开由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党政组织、社区党总支负责监督,居民代表、居民群众参与监督。

一、社区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依法民主的原则。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公开的程序要按照民主自治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立足实际的原则。社区政务公开的事项必须

符合本社区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尊重客观事实,体现

广大居民群众的真实意愿。

二、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居委会成员分工及工作目

标。

(二)居委会为民服务项目。

(三)居委会日常工作制度、作息时间。

(四)居委会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项目。

(五)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七)居民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

(八)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工作者的评议情况。

三、社区政务公开的程序

(一)收集整理公开材料并及时上报社区党组织、居委

(二)社区党支部、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公开事项的

内容进行审查。

(三)对公开内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

(四)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四、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政务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

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

法规等固定性的工作要长期公开,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者的

评议情况、享受最低保障情况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遇

有重大事项和临时性工作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采取公开栏或召开居民代表成员会议两

种形式进行,但主要形式是公开栏。

五、社区政务公开监督

(一)社区政务公开的监督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党风廉

政监督员和社区居民代表负责。街道纪工委对该街道所辖社

区政务公开负责督促和监督。

(二)社区居民和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

容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党组织或街

道纪工委提出。街道纪工委、社区党组织应进行核实调查,

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委会给予及时纠

正和解释,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内容。

(三)社区居民直接向社区居委会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开

相关事项的,社区居委会也应于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

社区居民要求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由街道纪工委、社区

党风廉政监督员查阅后告知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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