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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制度

访问次数: 449 来源:医疗保障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股工作制度

 

  1.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 按呼伦贝尔市统一模版在每年年初与全旗定点医疗(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三个目录”和初审、复审制度,及时完成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转就医、大病救助费用的核销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2. 严格执行城镇职工慢性病的审批流程,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3. 认真落实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应到经治医疗机构、事发现场、相关执法部门和意外伤害者居住地进行调查核实的要求。对调查核实后没有责任人的,及时完成参保人员医疗费的核销工作。
    4. 对本股室所承担的服务事项所需材料进行公示、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同一件事情跑多次的状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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