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党发〔2020〕27号
关于上报《汉古尔河镇2020年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旗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进一步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汉古尔河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汉古尔河镇2020年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现随文呈上。
此报告
中共汉古尔河镇委员会
2020年5月27月
汉古尔河镇2020年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莫旗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化、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汉古尔河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汉古尔河镇2020年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汉古尔河镇位于莫旗最南端,距旗政府所在地尼尔基镇26公里。东与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镇毗邻,南、西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相连,北与莫旗尼尔基镇接壤。全镇辖1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6个自然屯,6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7111户,全镇人口18039人,共有党员481名;耕地面积21万亩,草场12万亩,主要产业以玉米、水稻种植业和肉牛、肉羊、生猪、江边生态鸭和大鹅等养殖业为主。
截止到2019年末,全镇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13个,占100%,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在5万元以上的13个,年集体经济总额为180.1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资源性(土地承包等)、资产性(各种固定资产的承包、转让、租赁费用等)。受基础条件等制约影响,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后继乏力,需要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特色养殖业、专业合作社、混合经营等新的发展模式,不断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
二、目标任务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全面实现“两全面、三确保”,即:全面消除空壳村、全面覆盖薄弱村;确保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升,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确保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增强。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13个村产业经营型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增强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通过扩大产业发展项目投资,重点扶持西诺敏村、胜利村、额尔根浅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示范带动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中央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资金,通过西诺敏村食用菌深加工项目,建设仓储库,提升食用菌附加值,预计年增加产业经营型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通过胜利村农机项目,建设简易仓储库,购买两台中型收割机,预计年增加产业经营型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通过额尔根浅村气调库项目,建设500平方米仓储库,预计年增加产业经营型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
(二)提升巩固现有集体经济存量
1.规范集体资源利用。各村要对村集体林场、耕地和未利用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排查,通过自主经营或者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产业经营型集体经济收入,比如,东诺敏村牛舍出租租金2万元。
2.规范扶贫资金入股。2019年胜利村、乌兰村、东坤浅村、东诺敏村共计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90万元。胜利村通过入股羽越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资金40万元,2020年预计收入3.2万元;乌兰村通过入股绿农水稻专业合作社扶贫资金30万元,2020年预计收入2.4万元;东坤浅村通过入股千羽大鹅专业合作社扶贫资金80万元,2020年预计收入6.4万元;东诺敏村通过入股义国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资金40万元,2020年预计收入3.2万元。
3.发挥产业扶持资金优势。2019年旗委组织部下拨资金共有70万元,投入到小都尔本村、乌兰村、北坤浅村和南坤浅村发展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小都尔本村20万元发展肉牛养殖,预计收入2万元,乌兰村10万元发展肉牛养殖,预计收入1万元,北坤浅村发展食用菌种植,预计增收1万元,南坤浅村农机项目预计增收2.4万元。
4.合理利用金融扶持资金。西诺敏村和胜利村通过金融扶持,用10万元撬动100万元贷款,胜利村发展肉羊养殖,西诺敏村发展肉牛养殖,项目已上报,扶贫办批复后,稳步合理使用该笔资金,保守年收益在3万元以上。
四、2020年拟安排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方向
2020年汉古尔河镇计划争取扶贫资金650万元,与呼伦贝尔市城投公司合作,新建粮食仓储项目,650万元资金入股项目后,每年按出资比例和项目效益取得收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扶持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作为2020年扶贫攻坚重要内容,成立以党委书记范兴华为组长、镇长郭强和分管副镇长苏允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发展壮大产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到位后,镇政府不得挤占、挪用,村级不可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以及中饱私囊。镇财政所、经管站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纪的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扶持资格。
(三)落实优惠政策。镇政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协调帮扶单位加大帮扶力度,全力支持村级发展产业经营型集体经济。
(四)严格“三资”管理。镇政府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资源经营使用权限,完善“三资”代理程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管理规范、账目清楚、资产安全,防止“三资”流失,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内部责任,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严格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加强民主管理,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集体成员和社会监督。
(六)强化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节支、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真正享受发展成果。
附件:各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