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党发〔2018〕26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支部、村(居)委员会,政府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2017年,我镇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旗委“1115”发展思路,较好地履行了旗委、旗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作风优良、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典型、弘扬先进,促进我镇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全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中共汉古尔河镇委员会
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附件:2017年度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7年度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7年度先进集体:南坤浅村、财政所
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胜利村、扶贫办
2017年度优秀驻村工作队:西诺敏村驻村工作队
2017年度优秀驻村干部:朱其瑞、于光琦、陈 占、鄂喜忠、
刘长生、陆兆祥、于运强、吴 昊
2017年度优秀扶贫专干:刘宝龙、朱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