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党发〔2018〕25号
汉古尔河镇2018年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实施方案
旗农牧业局: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汉古尔河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汉古尔河镇基本情况
汉古尔河镇位于莫旗最南端,距旗政府所在地尼尔基镇26公里。东与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镇毗邻,南、西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相连,北与莫旗尼尔基镇接壤。全镇辖1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6个自然屯,6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7111户,全镇人口18039人,共有党员519名;耕地面积21万亩,草场12万亩,主要产业以玉米、水稻种植业和肉牛、肉羊、生猪、江边生态鸭和大鹅等养殖业为主。
2017年,全镇农业播种面积21万亩,其中玉米种植面积14万亩,占比为66.67%;水稻种植面积7万亩,占比为33.33%;粮食总产量19万吨;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11万头(只),畜牧防疫密度达到100%,无重大疫情发生;大鹅养殖达到20万羽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8450元。
截止到2017年末,全镇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10个,占76.9%。其中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8个,5-10万元的1个,10-50万元的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资源性(土地承包等)、资产性(各种固定资产的承包、转让、租赁费用等)。受基础条件等制约影响,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后继乏力,需要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特色养殖业、专业合作社、混合经营等新的发展模式,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实施方案
(一)提升巩固现有集体经济存量
1.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鼓励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
2.规范集体资源利用。各村要对村集体林场、耕地和未利用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排查,通过自主经营或者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各村充分利用荒坡、空闲河滩地、村边等集体空闲地,发展种养殖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
3.盘活集体资产。对各村集体所有的旧村部、公共设施和场地等集体资产,可以通过承包、租赁、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4.领办各种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村推动土地的多种经营方式,推行“支部+协会”模式,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5.其他方式。选准选优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投入或争取上级项目等其他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二)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充分合理利用发展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因村施策。确保2018年底,小都尔本村、三合村和朝阳村实现村集体经济零的突破,彻底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2018年扶贫攻坚重要内容,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郭强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到位后,镇政府不得挤占、挪用,村级不可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以及中饱私囊。镇财政所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纪的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扶持资格。
(三)落实优惠政策。镇政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贷款,协调帮扶单位加大帮扶力度,全力支持村级发展经济实体。
(四)严格“三资”管理。镇政府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资源经营使用权限,完善“三资”代理程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管理规范、账目清楚、资产安全,防止“三资”流失,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内部责任,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严格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加强民主管理,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集体成员和社会监督。
(六)强化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532”工作法,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节支、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真正享受发展成果。
(七)加强经济审计。发挥镇经管站审计、监督作用,监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审计,推进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对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检察机关以及依法严肃处理。
中共汉古尔河镇委员会
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