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带齐以下材料,到莫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
一、受理对象安置地为莫旗的,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后自愿选择自谋职业,并领取自谋职业金的退役士兵(不含莫旗自行制定政策安置的各类人员),且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存在欠缴、断缴情况的。
二、受理日期、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19年8月10日—12月20日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受理地点:莫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3号楼一楼大厅)
联系方式:0470-4686908;
三、需携带的材料清单:
1、服役相关材料
①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
③退役档案由莫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2、个人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退伍证(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姓名与退伍证、档案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退伍证丢失的,以服役档案为准。
③《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在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填写,并严格按照申请表要求据实填写)。
3、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4、困难人员认定材料,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以申请补缴时、基本医疗保险以实际补缴时认定其是否为低保或特困人员。
莫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