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旗委的公章是团旗委的职权标志,因此,要科学管理和正确使用公章。为加强团旗委印章管理,确保用印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
共青团莫旗委员会的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共青团莫旗委员会党组的公章作废。
二、印章使用 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由用章部门提出申请,报请相关领导批准,然后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单位、事由、批准人、经办人进行登记;实行一签一用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加盖印章,不准出具加盖印章的空白信。
三、印章审批 印章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共青团莫旗委员会印章由团旗委书记审批,或受书记委托由副书记审批; (二)印章涉及一般性常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事情涉及全局工作、人事工作、机关党务工作的用章,需报书记同意后,由主管副书记审批。
四、印章刻制 刻制印章以行文为依据,并经书记同意,报办公室备案。
共青团莫旗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