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团旗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一定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是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阵地的一类。我们一定要在各学校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要与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要求,2020年我们一定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全面做好全团带队的工作,继续唱响红色主旋律。
会后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内容为:
(一)意识形态工作基本要求手册
1.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任责任。
3.直接责任:党委(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4.“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付领导责任。
5.重点部门工作责任: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6.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阵地:第4项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
7.当前需要研判的主要错误思潮: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公民社会;新自由主义;西方新闻观;历史虚无主义;质疑改革开放。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责情形
9.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问责情形
10.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二)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胸怀大局 把握大势 着眼大事努力 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
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