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党发〔2018〕22号
关于上报2018年汉古尔河镇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报告
旗纪委监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2018年自治区纪委、呼伦贝尔市纪委和旗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部署,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保证旗委政府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镇党政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范兴华(党委书记)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郭强(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工作,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分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群团、统战、工商联、司法、信访、综治、防范工作,对以上党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刘澜波(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对分管的人大、换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齐金柱(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落实“三转”要求,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钮跃涛(组织委员)
协助副书记主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会等工作。对以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边红琳(宣传委员)
协助副书记主抓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通讯报道、中心组学习、妇联等工作。对以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苏允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农牧林水、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农牧业产业化、工业经济、工商联、非公经济、供销、粮食、旅游、统计、政府法制、县域经济。对分管的武装工作及以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杨振钢(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扶贫、民政、民事(民族宗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城乡合作医疗、红十字会和残联等工作,对以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陈春玉(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科教文卫、计生、国土、交通、城建、人防、行政执法、食药监、消防、防火、防汛、生态建设、环保等工作,对以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中共汉古尔河镇党委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