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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访问次数: 582 来源:总 工 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严格按照有关廉政规定履行职责,用好手中的权力。根据"关口前移"的要求,制定对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制度。

二、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三、廉政谈话要向被谈话人讲明以下内容:

1、自治区、市、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本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内容;

3、在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4、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其它要求。

四、被谈话人在进行廉政谈话中要对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表明态度。谈话后,局党支部将发给被谈话人《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及有关资料,被谈话人要认真学习,并做学习心得一篇。

五、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一般在上次谈话满一年前及时进行。每次谈话由纪检委员做好谈话记录。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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