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保障部分退役士兵应享有的保障待遇得到有效保障,维护退役士兵切身利益,请已提交申请材料未办理缴费确认和补缴的人员,于7月10日前到莫旗政府三号楼一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缴费,过期未办理的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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