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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拉镇开花浅村经济组织股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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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拉镇开花浅村经济组织股改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我村改革发展步代,理顺农村条体资产产权关系,实现集体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积极稳妥推进开花浅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137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多村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成改革工作方案》阿尔拉镇党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本次改革量化的范围

根据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等会议讨论决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对象是村集件济组织的全部经营性净资产。资源性资产(合现有的集体土地)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资产为村民委员会代管的经营性净资产。

二股权设置

本次改革股权设置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个人股由本村具有股东资格成员按享有,采取一人一股朝。股权设置

后,取“量化到人,证到户,户内共手,社内流转,长久

不变”的静态管理办法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数凭证。将来子女分户的,原则上不调整原股权设置。股权转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股东中进行转让,每人最多不能超过3股。

三股权管理

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

共同所有。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

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村段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集资产折段量化到人后,由经济合作社向股东发放,作为事受段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可以继系,股权满三年后可内都转让和赠与,单个受让股不得过总额的5%,股权不得退提现。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本社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策范国下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阿尔拉镇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三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四,、设立阿尔拉镇开花浅村份经济合作社

本村将设立经济合作社,本村经认定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为社员,社员及资产统归合作社进行管理及运营,开适过社员大会制定相应的合作社章程,并由合作社章程制定相应的份经济合作社制度及管理规程。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应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社员过半数并经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才能执行。

五、股权界定对象的认定

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

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8年8月24日24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本村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

六、本村股权设置为单一形式的人口股,不设集体股人口股股权份额占总股本的100%,计198股,每股配额0元。

 

 

开花浅村民委员会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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