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精准防控,有序恢复全旗社会经济秩序,针对我旗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市场服务业
以下服务业暂缓营业:餐饮、宾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KTV、酒吧、公共浴室、歌舞厅、足浴店、游泳馆、汗蒸馆、美容院、个体诊所、各类民办培训及托餐机构、体育健身场馆、棋牌室、活动室、旗内大型商场(纳文慕仁商厦、映山红商厦等)、定期举办的集贸市场等人员相对集聚场所。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告。
除上述服务业,即日起,其他服务业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原则上人流量控制在非疫情期间的50%以内)、满足相关防护要求下,可有序恢复经营,无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营业时间限定在7:00—19:00,此前已恢复营业的服务业营业时间可参照执行。
二、严格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立即关停整改。
1.商业企业、专业市场由旗工信局监管。
2.农资销售行业由旗农科局监管。
3.非银行证券金融行业由旗金融办监管。
4.交通运输行业由旗交通局监管。
5.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行业由旗住建局监管。
6.个体工商户由旗市场监管局监管。
7.其他行业分别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三、落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
恢复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好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信息表》、《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恢复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承诺书》,如实报告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旗工信局:郭 文,13847076708。
旗农科局:张彩彪,13948406315。
旗金融办:张春龙,17800696600。
旗交通局:曹英军,13674708000。
旗住建局:阿荣掛,13848803299。
旗市场监管局:程先伟,15947007722。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