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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95号)

访问次数: 588 来源:尼尔基一中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精准防控,有序恢复全旗社会经济秩序,针对我旗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市场服务业

 

以下服务业暂缓营业:餐饮、宾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KTV、酒吧、公共浴室、歌舞厅、足浴店、游泳馆、汗蒸馆、美容院、个体诊所、各类民办培训及托餐机构、体育健身场馆、棋牌室、活动室、旗内大型商场(纳文慕仁商厦、映山红商厦等)、定期举办的集贸市场等人员相对集聚场所。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告。

 

除上述服务业,即日起,其他服务业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原则上人流量控制在非疫情期间的50%以内)、满足相关防护要求下,可有序恢复经营,无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营业时间限定在7:00—19:00,此前已恢复营业的服务业营业时间可参照执行。

 

二、严格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立即关停整改。

 

1.商业企业、专业市场由旗工信局监管。

 

2.农资销售行业由旗农科局监管。

 

3.非银行证券金融行业由旗金融办监管。

 

4.交通运输行业由旗交通局监管。

 

5.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行业由旗住建局监管。

 

6.个体工商户由旗市场监管局监管。

 

7.其他行业分别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三、落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

 

恢复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好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信息表》、《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恢复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承诺书》,如实报告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旗工信局:郭  文,13847076708。

 

旗农科局:张彩彪,13948406315。

 

旗金融办:张春龙,17800696600。

 

旗交通局:曹英军,13674708000。

 

旗住建局:阿荣掛,13848803299。

 

旗市场监管局:程先伟,15947007722。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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