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疫情精准防控,有序恢复全旗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旗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全旗交通检查点、村、居民小区等出入检测程序
即日起,全旗居民群众凭绿色“健康卡(码)”或健康证明在各交通检查点通行。各村、居民小区、单体楼、平房区检查点工作人员继续值班值守。
各村、居民小区仍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本村、居民小区人员凭绿色“健康卡(码)”及居民身份证经测温正常后进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健康卡(码)”的,可凭健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经测温正常后进出);非本村、居民小区人员凭绿色“健康卡(码)”及居民身份证经测温正常后进入并进行登记(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健康卡(码)”的,可凭健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经测温正常后进入并进行登记)。
二、落实精准管控措施,严格管控入境人员和湖北往来史人员
所有由境外来我旗人员(外籍人员和回国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入境人员”),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已入境未满14天尚未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统一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14天隔离期满,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天后由卫健部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后继续居家健康观察7天。入境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我旗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入境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有湖北往来史进入(返回)我旗的人员,出具14天隔离期满、在当地健康观察一周以上的健康证明,不再进行重复隔离,由所在村(社区)或用人单位按照各行业卫生防护指南落实防控措施。不能出具证明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即日起,除境外、有湖北往来史进入(返回)我旗人员外,其他人员能够出示绿色“健康卡(码)”且经测温正常后进入莫旗,不再进行重复隔离,由所在村(社区)或用人单位按照各行业卫生防护指南落实防控措施。除湖北省外,我旗对自治区互认省(区、市)健康通行码均予以认可。“健康卡(码)”为红色、黄色类型的,必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严格管控,直到转为绿色且经测温正常后才可进入莫旗。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健康卡(码)”的,可凭原有相关健康证明等通过人工核验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通行。
凭绿色“健康卡(码)”且经测温正常后进入(返回)莫旗及乡镇间流动变更居住地的人员,要主动向变更后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报告,纳入“四级网格”管控。
三、有序恢复公交运营
尼尔基主城区3路、7路公交车(招手)恢复正常运营,运营时间为早7:00—晚18:00,发车间隔8—10分钟。需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卫生清洁以及司乘人员的防护,乘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分散就坐,不再限制客座率。
四、私家车恢复通行
即日起,全旗私家车司乘人员持绿色“健康卡(码)”及居民身份证通行。
五、简化货运车辆出入检测程序
即日起,外来及本旗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持绿色“健康卡(码)”及居民身份证经测温正常后通行,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不再开具通行函件,不再派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在交通检查点接入、送出车辆。
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货运车辆监管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全过程管控。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