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信息浏览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01号)

访问次数: 1145 来源:尼尔基一中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近日,毗邻省份出现了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同时,境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新的重大变化,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返抵我旗人员(包括14天内有黑龙江省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即对排查对象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一律验证“健康通行码”信息、一律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一律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14天。

 

2.对哈尔滨市返抵我旗人员特别是到过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三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会中心医院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实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第12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检测费用自理。黑龙江省其他县市区返抵我旗人员,实行居家隔离14天,居家隔离人员应听从村(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做到不外出、分屋住、不共餐、报体温。要严格落实乡镇人员、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包保责任制,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电话随访和封闭查看。对不执行居家隔离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3.旗域内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交通检查点即日起全面加强对黑龙江省返抵我旗人员、车辆的管控工作,确保不漏一车、不落一人,如无极特殊情况或不服从集中隔离安排的,就地劝返。

 

4.各交通检查点对救灾救护、运输应急和生活物资等出入车辆及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即可通过应急通道通行。黑龙江省或途径黑龙江省借道我旗向其他旗市区运输物资车辆,须严格落实消杀工作,司乘人员须做到在旗域内不下车,快速通过莫旗境。

 

5.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2020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