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旗职教中心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访问次数: 364 来源:职教中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