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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三十七号通告

访问次数: 304 来源:郭恩奇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三十七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1.即日起,我旗各路口交通信号灯一律变为红灯,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及车辆凭通行证及通行车辆信息表在旗内通行,开展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

2.全旗各检查站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并严格检查,通行证使用遵循人、车、证一致原则,即固定车辆、固定驾驶员、固定通行证,任何与车辆信息表不符的通行证视为无效,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做相应处理。

3.交通管制期内,对于无通行证,但因透析、孕产等需定期前往医院就医的居民,或因突发疾病急需就医的居民(此种情况材料可后补报),及需要出院返回居住地的人员,可凭医院、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使用私家车等车辆,定路线、定时间段临时通行。证明材料随车携带备查,治疗时间段以外不得随意通行。由医院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通行时间、驾驶路线等证明材料统一报交警部门备案。

4.对于因突发紧急状况确需使用车辆但无通行证的人员,可先使用私家车等车辆,待紧急状况排除后,相关人员可凭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出具的关于紧急状况事由的证明材料,及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通行时间、驾驶路线等材料报交警部门审核备案。对于经审核不符合紧急状况而使用私家车等车辆出行的,交警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凭通行证仅可在核定区域内道路行驶,非核定区域禁行。通行证使用不关联通行费相关事宜,通行收费公路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疫情防控期间,如相关单位有新的办理通行证需求,由各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到党政一号楼1022室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

7.交通管制解除后,通行证自动终止。

 

营运车辆监督举报电话:13804704011,13904707006

私 家 车监督举报电话:4611110

交警部门备案联系电话:15849051000

旗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604708708

旗中蒙医院联系电话:4625200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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