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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办公室往来款清理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2686 来源:旗 委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委办公室往来款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往来长期挂账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莫财规〔2018〕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本单位财务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旗委办公室往来款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凤海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郭海涛 旗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黄  伟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友福  旗委办公室挂职副主任

成 员:姜  燕 财会室负责人

      鄂旭明 秘书室负责人

      吴  波 涉密网络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办),办公室设在财会室,由姜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会计账户上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包括与其它单位个人的往来款项。

  三、清理步骤

  (一)单位自查自纠、清理核实阶段(2019年1月12日前完成)

  清理办对往来款项要分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本单位个人往来款项,及时通知借款人归还;其他单位个人的往来款项,对于已到期未收回的款项或长期挂账的,要迅速摸清来龙去脉,制定催要计划,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尽快收回款项。

  (二)统计上报、往来款项清理落实阶段(2019年2月19日前完成)

  要如实填写“预算单位清理挂账应收款进度表”、“预算单位未清理的往来款情况明细表”。对各种往来款项,要逐一列明暂付款(其他应收款)和暂存款(其他应付款)数额、事由、批准人等。对清理结果应分析原因,并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理:

  1.对个人欠款要组织催收、限期归还。

  2.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等往来款的呆账、坏账,应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核销。

  3.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旗财政局。

  四、清理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由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组成清理往来款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工作。对于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对无故拖欠款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人员,要严明纪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清理督促工作,其他人员要做好清理往来款项清查核实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莫旗委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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