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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莫旗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444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安全教育进校园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系列有关校园安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及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实现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学生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三、具体内容

(一)要有授课。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军训、专题讲座、党团组织活动等,全面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每次家长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鼓励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

(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教频次。

(三)要有资料。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进校园”等送教活动,安排校外辅导员开展专题辅导。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

(四)要有人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五)要有训练。持续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针对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

四、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奎 莫旗教育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于德志莫旗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史桂华莫旗教研培训中心主任

孟秀岩莫旗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柳莲华莫旗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园、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旗教育科技局成立以王金奎局长为组长,教育科技局相关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各学校(园)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学校要参照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校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
  2. 加大宣传教育。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
  3. 狠抓工作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安全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将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本年度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纳入学校各类考核和评估体系,纳入对校长教师评优评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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