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第一部分:民政工作
一是城镇低保工作:城镇低保5172户、10118人,城镇低保款按月发放,低保标准为:A类400元,B类360元,C330元。从5月12日起,城镇低保及其他城镇业务由社区党工委负责。农村低保工作:农村低保3919户,4858人,占全旗农村低保人数的17%,农村低保分三类A类426户528人、B类736户809人、C类2757户3521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0268060元。
二是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像因病治疗费用巨大的,在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医保基础上,进行一次医疗救助。救助额度最低一千元,最高1.5万元。共发放356人、1421920元,对因病、因学、因灾害生活困难的发放农村临时救助136人、215000元。
三是农村五保户工作:农业户口,60周岁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可减少几岁),无儿无女人员均可申请五保户。五保户款按季度发放。五保户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现有集中五保户9人,分散五保户152人,共161人。全年共发放五保资金540300元。
四是城镇三无人员工作:和农村五保户人员条件相同,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则称为城镇三无人员。三无人员款每半年发放一次。三无人员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五保户的标准是每月500元,集中供养的标准每月700元。现有集中三无人员58人,分散三无人员84人,共142人。集中三无人员旗福利院39人,乌尔科敬老院9人,小凤托老所5人,爱心托老所3人,安康老年公寓2人,九九老年公寓1人。上半年三无人员资金已经发放。下半年在社区居住的三无人员由尼尔基办事处负责,在农村居住的三无人员由民政办负责。
五是孤儿工作: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18周岁以下,均可申请孤儿补助。超过18周岁还在上学的可以延长到毕业。现有孤儿39人,其中农村15人,城镇24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8元,每半年发放一次。
六是救灾救助工作:民政局发放取暖费补贴4094户(低保户3934户、五保户144户、孤儿16户)。发放灾民救助款20万元,救助651人。
七是老龄工作: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共有295人每年1200元,百岁以上两个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已经发放。
八是双拥工作:在乡老复员军人28人,军烈属11人,伤残军人19人,带病回乡军人5人,参占军人3人,其他60岁以上军人15人。三民和精减等55人,全年共发放资金1033630元,发放退役军人安置费农村士兵12人、52万元,城镇2人、5万元。
九是2013年水毁房屋267户:2013年已重建48户。2014年准备重建123户、维修64户、放弃32户。到目前,现已重建48户,这48户补助款每户1万元(民政部门)清册已上报民政局。
第二部分:红十字会工作: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已完成。全镇及各村博爱一日捐捐款已经完成,共捐款30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