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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尼尔基镇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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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和莫旗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经旗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莫旗尼尔基镇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三)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四)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做好统计工作。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5个, 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个。尼尔基镇设有人民政府,文化站,计生服务站,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

编制数66名,在职职工61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30人;离退休职工121人,遗属27人。

三、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9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公共财政拨款(补助)结转安排0万元、预算单位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二)2017年部门年度预算支出19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公共财政拨款(补助)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预算单位结转结余安排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19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6.95万元、基本公用支出4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8万元。

⑵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

⑶经营支出0万元。

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95万元、农林水支出7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支出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6.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1951万元,比上年增加311万元,增加15.9%,主要原因:

1、提高职工待遇,工资增加。

2、加大转移支付资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5.4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加)0%,主要原因为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为上年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41%。其中:

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加)0%,主原因为车改后单位没公车购置;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5.41%,主要原因为车改后车辆运行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莫旗尼尔基镇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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