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做好统计工作。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尼尔基镇由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站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尼尔基镇总编制人数146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在职80人,事业在职60人。离退休人员169人,遗属人员3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8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1.32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1.3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支出164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9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681.32万元,安排情况如下:基本支出120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2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1.39元),项目支出478.2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