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村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按照有关规定现制定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按照上级对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着重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因地制宜地引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通过新建、租赁、土地流转、购买、入股分红等其他合理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旗摘帽。
二、扶贫资金分配比例
我村按照上级“532”分配比例为参考,统筹安排各项目收益资金使用、分配,将项目资金收益的30%用于村公益岗位支出,20%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生活补助(补贴),50%用于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分配方案。)
三、工作要求
收益资金分配到村后,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175号)要求,坚持主动、全面公示公告。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宝山镇福德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