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村党支部关于自治区党委和市委
拨付补交党费用于修缮嘎查村党支部活动场所的
实施方案
根据旗委组织部印发的《补交党费中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划拨部分使用管理工作方案》(杭组发“2017”3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我旗留存补交党费使用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经支委会议研究,结合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争取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划拨补交党费用于修缮嘎查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资金13300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旗委组织部印发的《补交党费中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划拨部分使用管理工作方案》(杭组发2017320号)文件要求,明确资金使用投向,严格加强管理,涉及相关费用经村支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为他用,同时及时进行公示,并报镇党委备案。
序号 |
使用项目 |
具体内容 |
数量 |
经费预算 |
备注 |
1 |
修缮嘎查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
电子显示屏 |
1个 |
13300元 |
|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涉及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洪金
成员:王友(组织委员)商亚斌(宣传委员)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及时公开上级拨付党费、本级使用党费的具体情况,让党员知晓,主动接受监督。
(二)支部要建立清单,及时开展工作,按照申报程序收集资金使用凭据以备上级检查。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资金使用清单报镇党委备案。
中共宝山镇兴安村支部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