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校园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的告知劝导和报告工作,有效防范师生交通事故。结合莫旗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学校要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切实增强师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意识。
二、营造氛围,加强教育
学校要结合周五放学时间节点,利用1530安全教育,立即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要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图片展、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和学生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其它无相应营运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不得组织、介绍不合规车辆和社会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和搭载学生。
三、关注天气,有效防范
天气变化直接影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校(园)要切实做好大风、暴雨等天气状况下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依据气象台及相关部门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及早制定校园疏散安全预案,做好家校无缝对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恶劣天气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
四、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有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要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清晰的校车管理台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安排专人做好乘坐校车学生上下车的交接工作,如发现学生没有到校等情况,要及时学生家长联系。严禁校车“带病上路”和超员超载,保证人、车、物不带问题出校门,如发现此类现象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报告。
五、综合管理,联合整治
加大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管理,每天上下学时段,学校值周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做好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学校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疏导工作,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全面排摸,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