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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貌、村风、村容管理制度

访问次数: 547 来源:塔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塔兴村村貌、村风、村容管理制度

   

  为美化、净化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村庄道路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经研究,特制定村容村貌管理制度。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村委会主导、村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保洁、村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

  二、村庄内企业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主要街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1.保持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2.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的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卫生、包秩序”。

 3.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村庄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2.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3.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4.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六、生活垃圾实行“户保洁,存放垃圾桶(池)内;村收集,转运处理”模式,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七、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卫生行为,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限时纠正

 

 

塔兴村村委会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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