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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2019年防汛抗洪总预案2

访问次数: 1084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2 职责分工

2.2.1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旗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旗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实施防汛指挥调度;组织制订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河道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及汛情旱情公报;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和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成员单位职责

旗委办公室:协助旗委领导督促检查旗委对防汛抗旱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协助旗委领导对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人员变动作出决策。

旗政府办公室:参与受理防汛抗旱政务,传达政令、催查督办、会议服务,协助旗政府领导同志协调各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办)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队伍及车辆的调配工作。

旗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察、督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包片责任区各负责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旗委宣传部:负责全旗防汛抗旱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各种信息方式对防汛、山洪等自然灾害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洪、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库区管委会:负责尼尔基水库库区内及周边乡镇(办事处)的防汛工作。协调处理与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库区交界市县的相关事宜。

工业园区:负责组织、领导园区内的防汛工作。

灌区管理局:负责处理和解决防汛所涉及到的问题。

旗发改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旗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旗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的落实,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筹集贮备和供应防汛抢险物资;负责对灾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险情,解决灾区的物品运输。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协助指导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定工作。负责排查城区的险房和危房,及时组织转移危房户。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所辖公路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做好本部门的防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调运工作。提出铁路、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铁路、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旗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旗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提出 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安排紧急转移灾民生活,接收和发放救灾捐赠款物。

旗农科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工作,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灾情信息,组织指导本系统的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旗林草局:负责山体林带易发生山洪区域内的区域监测,发生灾情后进行植物种补救种植工作。

旗教育局: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信息通畅,组织学校演练,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与校舍的度汛安全。

旗广播电视台、有线台:保证电视信号畅通,及时发布汛情预报和防汛抗旱信息。

旗卫健委:负责防汛抢险中的医疗卫生和灾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旗供销社: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供应工作。

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策群访、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旗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内的河道排水、清淤,维护工作。

旗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防汛抗旱的角度按时向旗防指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做出滚动预报,制定人工增雨抗旱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

旗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本系统通信工程的防洪安全和水毁通信设施的尽快修复,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畅通的通信网络。

旗电力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用电的供给,及时抢修防汛抗旱期间损坏的电力设施。

旗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油料供应运输工作。

旗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抗洪抢险和突发情况救灾工作。

2.2.3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旗政府、旗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承办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预案;检查落实防汛各项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地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组织检查全旗防汛准备工作;依法下达和执行清障、防汛调度等有关防汛抗旱的命令;依法发布洪水预报、警报、汛情、灾情等防汛抗旱公告;组织全旗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抢险科学技术;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统计上报洪涝、干旱灾情;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协调旗防指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防办的水情、抢险、物资、专家等相关职能组织的高效运转;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调配抢险力量。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防汛应急预案的救灾响应级别划分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预警预报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息包括洪水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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