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内容包括:
1、交通运输部门基本情况
(1)、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标准、规划;组织拟定全旗交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旗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及管理;负责拟定公路水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旗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输规范的措施办法;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级水路运输的有关事宜。
(四)承担全旗公路、本级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交通建设、养护、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措施办法;组织协调全旗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制定交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旗交通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负责全旗汽车驾驶培训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六)研究提出用于交通事业的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资金收支预算建议,汇编全旗交通行业财务预决算;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对全旗交通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进行审计及交通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执行有关交通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七)组织协调全旗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全旗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公路、水路救灾、抢险、战备工作的应急运输。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承担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运输局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旗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二)规划与政策法规股
(三)公路与交通运输股
(四)财务审计股
(五)交通战备办公室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1)、本单位收支情况:本单位收入16828.83884万元
本单位支出16828.83884万元
(2)、本单位收入来源情况:财政拨款收入,上级部门拨入。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并未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九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5.3837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街巷硬化任务量增大,大批量的下乡及检查验收。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0.228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尽量缩减公务接待及公务接待费用。
(3)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出国经费,也未有因公出国(境)团组。
4、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它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的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的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