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旗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按照莫旗党政机关差旅费标准执行(附表2)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展7时乘坐6个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按规定可以乘坐软卧而改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处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同意,报请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第十条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ー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