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旗委2019年巡察工作部署,十四届旗委第六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其中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4月2日至5月1日对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开展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其中对已接受过巡察的单位围绕污染防治进行“回头看”。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污染防治政治责任开展专项巡察,围绕“五看、十查”进行巡察监督。
“五看”:一看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污染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情况;二看落实党组(党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三看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纪工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责任情况;四看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和监管责任情况;五看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查”:检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污染防治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情况,检查党组(党委)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纪工委)履行污染防治监督责任情况,检查环境执法监管情况,检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检查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情况,检查水资源环境保护情况,检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情况,检查重点行业环境风险管控情况,检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征求意见箱、信访接待室、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交通运输局党组 接访地点:莫旗政府2号楼7楼7005室
举报电话:15734867847 电子邮箱:15734867847@163.com
举报信箱:莫旗政府3号楼8楼东侧安全出口处 邮政信箱:莫旗巡察组001号
三、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在污染防治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受理信访时间
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不再受理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欢迎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0-4626401
监督工作电子邮箱:mqxcjd@163.com
莫旗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