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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杜绝欺诈骗取 养老保险基金

访问次数: 419 来源:人 社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社保局组成督查组,针对个人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死亡冒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骗保现象,到各个乡镇进行督查。督查组制定严密措施,追回骗保金额,并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给予骗保者严厉处罚。

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针对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的刑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使骗取的社会保险金统一适用诈骗公私财物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此次督查目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防范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保障我旗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供稿: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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