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才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副科级事业单位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组织人才交流洽谈签订人才合同服务;人才公证服务;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转接;流动人才档案保管;人才信息服务;人才信息库管理;人才市场培育。
2.人员情况。本单位核定编制7,现有在编在岗人数5,空编数2。在编在岗5人中,按性别分:男2人,女3人;按民族分,鄂温克1人,达斡尔族4人;按文化程度分: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3人,专科1人;按年龄分,30岁以下0人。
3.车辆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严格核定参改人员
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5人均为旗直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纳入参改范围。
(二)完善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方式
按照旗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取消车辆、确保节支的前提下,本单位公务出行采取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制度,积极探索公务出行包干制度等保障措施。
(三)保留车辆核定、司勤人员安置、车辆封停移交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无公务用车,没有需要纳入改革范围的车辆,没有需要封停移交的车辆;本单位改革前无司勤人员,没有需要保留、安置的司勤人员。
三、加强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完善配套财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务交通支出管理办法。
3.加强监督检查。
四、节支率测算说明
本单位改革前无公务用车,公务出行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改革后,完善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制度,规定审批流程和报销范围,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
莫旗人才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