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单位性质:为隶属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就业服务局相当于股级的事业单位。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差额补贴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创业工作日常及业务管理;政策咨询、专家指导、后续跟踪服务;创业项目的搜集、开发、推荐;开展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等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8名);班子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现有在编在岗人数5人,空编数3。
3.车辆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严格核定参改人员
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5人均为旗直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纳入参改范围。
(二)完善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方式
按照旗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取消车辆、确保节支的前提下,本单位公务出行采取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制度,积极探索公务出行包干制度等保障措施。
(三)保留车辆核定、司勤人员安置、车辆封停移交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无公务用车,没有需要纳入改革范围的车辆,没有需要封停移交的车辆;本单位改革前无司勤人员,没有需要保留、安置的司勤人员。
三、加强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完善配套财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务交通支出管理办法。
3.加强监督检查。
四、节支率测算说明
本单位改革前无公务用车,公务出行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改革后,完善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制度,规定审批流程和报销范围,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
附:《关于印发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经费形式的通知》莫机编发〔2014〕53号。
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