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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 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访问次数: 463 来源:人 社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人社办发〔2018〕72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联:

为了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劳资双方互利共赢,推动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良好环境,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工商联共同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8月

4月份,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分别举行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竞赛活动的目的,组织形式等。

二、参赛范围

以各级工商联入会企业为主,其他企业也可参加。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4月-6月)

各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先行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各产生一支企业代表队参加盟市选拔赛,每个代表队组成人员3人。

第二阶段:选拔赛(7月)

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在各旗县(市、区)初赛基础上组织盟市选拔赛,各产生一支企业代表队参加自治区决赛。

参赛队成员可由企业单独组队、也可由若干企业联合组队参加。

第三阶段:决赛(8月)

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知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谐劳动关系评价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读本》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五、组织形式

(一)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承办,各部门分工协作。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负责预赛、选拔赛及决赛的组织,联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工会部门积极配合布置场地,并指导企业做好参赛活动;各级工商联负责组队、带队并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读本》分发到企业,确保发放的每个入会企业都有一本。

(二)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根据竞赛需要,各地可在题库外,依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读本》自行编制风险题目。

(三)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邮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知识企业读本》至盟市工商联,由盟市工商联负责分发盟市和旗县入会企业。

六、活动要求

(一)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作为今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发挥线上、线下功能。一是各级人社、工会、工商联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宣传,有条件的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内蒙古12333、内蒙古总工会)进行网上答题活动;三是送政策上门。三方主动上门服务,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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