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人社发〔2018〕37号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京蒙劳务协作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充分发挥京蒙劳务协作平台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作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京蒙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4日
(主动公开)
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内蒙古自治区京蒙劳务协作三年 行动计划
为推进《北京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协作框架协议》落到实处,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京蒙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劳务协作,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到2020年,力争在北京市对口帮扶区的大力援助下,努力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掌握1-2种就业技能,有劳动能力和赴京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实现就业。2018年完成有赴京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任务的70%,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2020年巩固京蒙劳务协作扶贫成果。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京蒙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开展区域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双方常态化互访交流和定期磋商、岗位供给和求职需求清单合作、劳务输出人员技能培训等对口帮扶工作,搭建合作扶贫就业载体,打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提升劳务协作成效。 (二)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底数,对有劳动能力和赴京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建立实名台账,详细了解记录他们的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岗位要求、意向输出地,形成“就业需求清单”。苏木乡镇要建立专人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旗县汇总信息后统一发送给北京对口支援区。 (三)突出岗位推荐,根据北京对口区“岗位供给清单”,加强与北京对口区精准对接,进行精准匹配。要充分利用基层服务平台、就业大篷车等传统手段和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渠道,为贫困劳动力精准推送就业岗位,确保每一位有转移就业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四)明确帮扶目标和措施,加强工作衔接,利用“京蒙劳务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活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专场招聘会每年至少举办2场,确保贫困劳动力与岗位需求的有效对接。 (五)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加强家庭服务培训输出基地建设,选派优秀师资提升家庭服务培训质量。壮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师资力量,选派师资骨干参加北京对口帮扶区举办的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鼓励支持京蒙两地家政服务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依托京蒙两地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输出输入对接,支持两地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远程视频招聘。 (六)以提高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为导向,支持京蒙对口帮扶双方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就业创业服务合作,大力开展贫困地区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创办具有地域特色的种养基地、产业园区、庭院农(牧)家乐、乡村旅游等居家就业基地和农牧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七)加大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北京培训资源优势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能力,打造扶贫培训品牌,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1次职业技能培训。对从未外出就业的,要开展职业指导,宣传积极就业理念和就业文化,激发他们外出就业的动力。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1-2项就业技能。 (八)增强品牌引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各地要积极宣传、推荐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树立,提高劳务输出含金量和附加值。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就业政策措施、输入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脱贫事例和劳务协作之星,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激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的内生动力,树立“劳动光荣、脱贫光荣”的观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认真组织、指导、督促所辖国贫旗县积极主动做好与北京对口帮扶区的协作,认真落实协议具体内容,做到传导无缝对接、责任压紧压实、协作过程扎实、对接成效真实。 (二)深化京蒙劳务协作机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协议内容,增强劳务协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京蒙劳务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三)认真落实京蒙劳务协作扶贫行动推进情况月报告制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盟市要将京蒙劳务协作扶贫行动推进的总体情况,本地区在就业培训、就业服务、交流协作等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制定的帮扶政策,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推动本地区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按时上报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