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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604 来源:人 社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人社函〔2020〕21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方便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稳定全区就业大局,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就业服务线上经办

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公共就业服务非紧急类事项暂停现场办理,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服务不停歇”。

(一)优化一季度就业服务工作内容。各盟市要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不见面”服务。精准组织实施各类公共就业活动宣传,通过网络和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精准制定各类公共就业活动线上服务指引,将实体服务大厅业务经办指南转换为网上经办流程,通过网络和媒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布服务指引和操作指南;精准把握节后用工需求,发挥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专员和嘎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作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掌握辖区企业开工和招聘计划、外出务工人员的身体状况、计划外出时间等信息,无缝链接招聘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及时公布业务办理、招聘服务、岗位需求“三个清单”。各盟市、旗县要依托当地政府网、人社网、公共就业服务网以及各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就业服务业务办理清单,包括办理事项名称、需要提供证件资料、办理时限、办理途径和申请流程等;面向各类用工单位公布招聘服务清单,包括盟市、旗县公共就业服务网站网址、岗位信息征集发布渠道、发布方式和联系电话等;面向各类求职者公布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薪资水平、用工条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各盟市要在“三个清单”公布后2日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提供先预约后办理服务。各盟市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布就业服务预约电话,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若遇有紧急类事项必须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提前与有关部门进行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业务。在进入指定场所办理业务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除必须到现场办理业务外,将根据业务风险类别,尽最大可能提供邮寄、电话、微信等方式灵活办理。办事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暂不受理。

二、全方位组织实施线上就业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社区网格群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非接触式”服务方式,合理引导服务对象尽量选择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邮寄等方式“不见面”办理。

(一)大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自治区、各盟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原计划举办的线下一切聚集性就业服务活动一律暂停。各地要将线下招聘会全部改为线上招聘,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网络招聘会和重点企业招聘需求,引导农牧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劳动者通过网上服务寻岗求职。要依托当地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组织实施线上招聘活动,并指导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开展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的在线面试,做到疫情防控与求职面试两不误。

(二)开通全区网络招聘平台。自治区将以“2020年内蒙古大型网络招聘月活动”为载体,依托内蒙古草原智慧云平台、内蒙古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开通全区网络招聘平台,打通1+12盟市网络服务对接通道,常态化、不间断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对接服务电话,发布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供需相关信息,组织企业录入用工信息(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

(三)发挥网上大厅服务功能。各盟市要依托“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量选择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关就业服务业务。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可提供:单位就业登记申请、单位录用社保补贴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申请等服务。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可提供: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发放、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发放、就业援助认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就业培训补贴申请、个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培训需求登记、创业项目查询、培训机构查询、培训班期查询、创业指导专家查询、创业孵化基地查询等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企业服务):

http://106.74.0.245:8081/unitlogin/#/unitlogin 。登录方式:已注册企业,可用原账户密码登录;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后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

http://106.74.0.245:8081/pronlogin/#/pronlogin 。登录方式:已领取社保卡人员,可用原账户密码登录;未领取社保卡人员,可用身份证号码先申请注册后登录。

(四)加强农牧民工就业服务工作。各地要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等基层平台作用,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渠道,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向、培训愿望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基本情况和拟返原工作岗位的农牧民工情况,建立实名台账,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要加强农牧民工流向分析比较,及时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充分利用京蒙劳务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对符合流向条件的务工区域做好就业岗位收集储备。对信息网络不畅的农村牧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可能在村委会、超市门前张贴用工信息公告,有序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培训”。依托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在线学习网,对就业重点群体免费提供网上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网络培训平台、手机APP、微信平台、电话告知等)主动征集和确认劳动者培训意愿,对适合采用在线方式开展培训的班次,通过网络平台、微信、QQ、技能培训APP培等工具,灵活开展视频培训、远程培训等。对不适合采用在线方式开展培训的班次,调整延后开班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组织现场培训。各地要整合调集培训资源,通过网络、电视、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  

三、加强就业形势动态监测

各级人社部门要增强工作前瞻性,对就业形势、农牧民工流动、人力资源市场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和研判,深入评估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提前研究应对举措,做好政策储备。持续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在坚持执行常规就业失业统计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加快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失业动态监测力度,建立预警机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把应对疫情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金小龙

联系电话:(0471)6944056  1514719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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