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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1024 来源:民 政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一、本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负责退役士兵(含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有关生活待遇;指导全旗接受安置工作和全旗退役士兵的培训与就业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优抚政策,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负责申报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工作;承担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救灾和社会救济的政策法规,拟定全旗救灾和社会救济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和统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各级下达的救灾款物并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全旗性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济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及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7.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定全旗行政区划规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旗行政区划的调整审核、审批和申报工作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旗(乡镇)间界限纠纷的协调处理;负责全旗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9.贯彻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承担婚姻管理和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贯彻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殡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贯彻国家儿童收养政策,拟定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儿童收养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负责监督指导全旗民政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并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3.负责对乡镇民政科员的业务培训及民政信访工作。

14.负责全旗老龄工作,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15.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16.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7.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情况:民政局下设3个三级单位分别是:救助站、殡葬管理所、福利院,因为职能所在,所以设立三级单位。

(三)编制人数77人,在职人数50人,离退休人数27人。

二、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1)本年收支情况:收入为19830.17万元

(2)收入来源情况: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1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

(2)公务接待情况.无

(3)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

四、(1)财政拨款收入:19830.17万元

(2)其他收入:无

(3)基本支出:19263.92万元

(4)项目支出:44.89万元按

(5)“三公”经费:车辆运行:15.5万元  

 

                                                                                                                     莫旗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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