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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519 来源:人 社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和莫旗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莫财字【2017】20号)文件要求,现将经旗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莫旗人社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 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旗人事制度改革规 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办法、措施,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 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和人 员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规划和人员结构调整的宏 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研究拟定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和工勤人员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旗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旗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制定 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政策,负责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组织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工作,负责博士后人员的管理;负责出 国留学人员回旗安置和工作调整及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 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法规,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专业 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旗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 才的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旗国家公务员队伍,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 拟定贯彻公务员管理各项法规、办法,指导全旗行政机关实施国 家公务员制度并监督检查。

(五)负责管理权限内人员的有关考核、任免、审批备案 工作,承办旗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按干部管 理权限负责旗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免的审核备案工 作;负责管理权限内设置非领导职务管理和审批工作。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发 展、规范人才市场;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有关规定,建立 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指导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承办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人员的选调工作;执行国家 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调配 及增进人计划。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 工资制度、标准;实施工资基金管理,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 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规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 退休制度和办法。

(八)研究拟定全旗奖励表彰制度,协调、审批旗政府各部门 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的申诉控告工作。

(九)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 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对全旗行政机关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和协调服务;负责全旗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险工 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政 策、办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 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 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

(十二)研究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力市 场的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 工的分流安置办法;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 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埠劳动力和境外人员就业进行宏观调控,办 理有关手续。

(十三)按照国家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制定相 关的行业标准实施办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术 鉴定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 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的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 施;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 措施。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劳动关系调整的政 策法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案件;负责特殊劳动保护 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行业工资收入调节、企业 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办法。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有关养老、失业、医 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法规。

(十七)执行农村养老保险金给付条件、标准和管理办法。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 付、管理、运营的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

(十九)贯彻执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 医疗保险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审查认定有关 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 督。

(二十)承担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 设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

(二十一)承担旗政府、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2017年莫旗人社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3个。分别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人才交流中心。

编制数35名,在职职工35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7人;离退休职工15人。

三、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莫旗人社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3个。分别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汇总上报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66.61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莫旗人社局部门年度预算支出566.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2.64万元,一般公用支出(公务费、取暖费、标准福利费及工会经费)13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2.56万元。

(二) 2016年莫旗人社局预算收入为326.9万元,均为旗财政补助收入。2016年莫旗人社局部门年度预算支出32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4万元,一般公用支出(公务费、取暖费、标准福利费及工会经费)6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83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支比2016年增加239.71万元,增加73%,主要原因是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人才交流中心三个单位由人社局汇总上报预算收支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534.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2.64万元、基本公用支出131.41万元。

⑵项目支出32.56万元。

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支出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8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38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566.61万元,比上年增加239.7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

1、增加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动监察大队两个单位的预算数,2016年预算公开数239.71万元仅为人社局预算数。

2、增加取暖费,办公楼及附属取暖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减少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5.8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减少7%。其中:

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减少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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